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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码号、查询码号、关联码号,都必须通过国家药监局指定的网站——药品电子监管网。有企业感到奇怪,国家药监局所倚重的药品电子监管网,是一家名为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支持的,该公司是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21世纪)的全资附属公司。
中信21世纪是一家香港上市企业,在其公司简介中,称本集团为一间综合信息及内容服务供应商,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电讯及信息增值服务、提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中信21世纪的上市公司材料中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药品的电子监管将被列入2010年医改的重点工作内容,意味着公司一直致力发展的电子监管网将在中国医疗制度改革中扮演更重要角色。这项工作的落实将进一步增强中国医药的良好市场秩序,同时确立本集团在医药信息服务行业的领导地位。本集团管理层和员工将尽最大努力配合各级政府机构做好这项工作,并通过监管网服务与医药企业建立和巩固起良好的客户关系,为拓展更广泛的信息化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药监局让电子监管网进行电子监管,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也没有进行招投标,国家药监局替中信21世纪强行推广,合理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
一位不愿具名的防伪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早在2005年,中信21世纪就通过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药监总局的合作,利用电子监管网作为平台,推行食品和药品的电子监管码。
一手食品,一手药品,两条腿走路。这是个庞大的计划,一件一码,把整个中国的食品药品都赋上电子监管码。那电子监管网将在整个中国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该人士介绍。
但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被爆出在推广食品电子监管码的中信国检中占有30%的股份,北京4家防伪企业就以涉嫌行政垄断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方认为,国家质检总局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企业交费加入电子监管网。
周泽正是此案的代理律师,因为此案正处在《反垄断法》生效之际,所以该案备受关注,号称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由于该案的巨大影响力,2008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和药监局分别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门汇报。
《食品安全法(草案)》经过第二次审议之后,电子监管码制度最终被删除,国家不再强行要求食品、家用电器、化妆品等产品加贴电子监管码,防伪和电子监管重新回归市场,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
“但药品电子监管由于药企呼声较小,被保留下来,风头一过,又重新推行。”周泽说,电子监管网换汤不换药,直接在前面加上药品二字就继续使用。
洛阳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中国青年报记者,洛阳市90%的药厂都上了电子监管码设备。“但看不清大形势,大部分企业只上了一到两条生产线。”
因为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所以药厂集中采购设备,设备价格水涨船高,药厂们都想看看实施情况,过一段再决定是否将全部生产线改造。“等一等,看政策是否会变化,另外,过段时间设备竞争加大,价格也会进一步下降。”
李福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近收到国家药监局的通知,没有中标的企业可以延后到年底之前完成关联。不过毗邻北京的天津市要求更严格,要求马上就完成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