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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不是“一个人的战争”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规定,从4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307种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这项政策的实施,让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都得到有效追溯,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与安全。从本质来说,药品电子监管是一项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共建的工程,这就对我们的制药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长期以来,制药企业都习惯于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销售交给代理商,监管交给国家相关部门,对药品的销售流向、使用信息缺乏掌控,无法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通常在药品出现问题之后,制药企业自身却束手无策,只能被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审理,引颈待命。这既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抢险救灾’,将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有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药界人士表示。
上述医药人士解释到,“企业已经习惯了被监管的角色,更多专注于生产,除了可能需要涉及市场销售信息统计的OTC药品,制药企业跟自己所生产的药品的关系似乎就不大了。如此之多的药品信息监管,也就成了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一个人的战争’。”
这种将所有的监管责任“寄托”在国家部门的身上的做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形势的发展需要制药企业找到“最有利的武器”,承担起属于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无论监管部门还是药品生产企业,均可根据药品电子监管码及时查询药品销售流向,随时查询药品即时状态,为药品销售流向追溯提供方便。同时,也应在食品等行业尽快实施电子监管码。这种双重监管机制,将更有利于人们的饮食用药安全。” 某药监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双保险”:爱创助力药企“华丽转身”
“每件药品的最小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是唯一的,即‘一件一码’,好像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里面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通过爱创新发布的信息管理和采集系统,将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全部上传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同时,企业可以留下信息备份,方便企业对药监部门与使用者的信息反馈做出及时的反应。” 针对爱创新发布的软件产品,有业内人士表示,新发布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完全符合了当前医药行业推行的电子监管政策和医药产品信息监管的实际需求,对药品电子监管是一大助力。
“实施电子监管码,对药品起到了监控、追溯、查询的作用,对消费者、对制药企业都是一件大好事。”一家知名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药监部门可以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实时监控每一批药品从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企业遇到问题产品,也可以迅速追溯流向和召回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