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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试行网上卖房 可售房源再难躲猫猫
合肥市最新出台《合肥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今后,合肥商品房买卖将全面启动网上签约,这令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上网查询到全市各商品房项目的房源、房价、销售情况。同时,具有本市户口的合肥市民,可以申请参加公示商品房退房房源的公开认购摇号。 可售房源不再“躲猫猫”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的是手签制式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存在监控难的问题。例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并没有即时到房产部门进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这样究竟这套房子是否已经销售,房产部门无法了解。
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则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需登陆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确认购房合同的具体款项,并打印出来最后签字。“网上打印下来的合同,除了人工签名栏以外,其他没有任何手写的地方。同时,打印的合同上都有水印,水印是随即生成、不断变化的,这也将有效防止开发商私自改写合同,让消费者吃闷亏。”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打印后,这套房源在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里就显示为“已签约”。开发企业应在签约10日内通过网签系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超过10日未备案的,已打印的买卖合同作废,网签系统会将该套商品房自动恢复为“可售”房源。
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预售许可证10日内发布全部“可售”房源,且凡在网签系统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显示为“可售”的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实施网上签约,开发商在下载合同的同时,也完成了该合同的销售备案,房产部门可即时获知商品房销售的信息,有利于掌握虚假房源,防止购房者上当。
楼盘家底网上“晒明白”
这家开发商卖的房子有没有批文,房子卖得怎么样了,是什么价格……要弄清楚这些问题,购房者不用东奔西跑了,上网一查就一目了然。这将有效避免购房者屡屡遭遇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开发商想捂盘,想“自买自卖”,都将很难。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十日内,须到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办理网上楼盘信息发布,并进行公示。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概况(以相关部门许可的内容为准)。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规模、容积率、绿化率等。(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周期、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施工进度安排。(三)房地产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四)开发企业保留自用、物管、社区等房产的位置、面积、套(间)数等情况。(五)本次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可售房源幢数、套(间)数、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六)本次预售商品房的可售房源表(含每套(间)房屋的房号、面积、单价、房屋性质等)。(七)开始销售日期、签约流程。(八)商品房销售方式和销售人员情况。委托经纪机构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证书。(九)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
假退房真转让将入“死胡同”
为规范商品房退房认购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新出台的《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暂行规定》将不合理退房一律通过摇号销售,这一举措令开发商对退出来的房源无权处理,能有效打击开发商囤房牟利。
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如需退房,买卖双方需向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而已经注销合同备案的,可将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该套商品房变更为“摇号销售”或“可售”状态。对于显示为“摇号销售”的房源,均须参加认购摇号再销售。销售价格可由开发企业自行调整,但不得高于原合同成交价格。通过价格管制,炒作失去了动力,能根本上遏制“假退房真转让”等炒房行为。
摇号时间由合肥市房产局确定,并同时在媒体公示。公示内容还包括房屋坐落、房号、楼层、面积、单价、联系方式等,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具有本市户口的认购人,须到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办理申请认购的相关手续(开发企业不得指定、拒绝认购)。符合条件者须在认购前向房源所属开发企业缴纳保证金。总房款50万以下的,保证金1万;总房款50万~100万的,保证金2万;总房款100万以上的,保证金3万。认购人须在摇号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确认单准时前往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参加摇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认购权。中签的认购人在摇号结束后10日内凭中签证明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中签的,开发企业在摇号结束后3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开发商违规将被“踢下网”
“网上签约这一新政策施行后,开发商必须守着这唯一的通道卖房,如果一旦被查实有违规行为,将被关闭网签系统,就无法继续销售了。”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与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按期整改的;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恶意签约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的;捂盘惜售,拒不整改的;未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进行商品房预售,抢注预售房源,欺骗消费者的;对同一套房屋多次签约或多套房屋累计签约失效率明显偏高的;对同一套或多套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变更、解除导致累计换手率明显偏高的;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形。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网上签约”至少要在合肥试行2年。但具体何时正式施行,暂未确定,目前,该局正在举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系列培训,等相关人员都掌握“网签系统”的使用后,“网上卖房”就将正式在合肥试行。另悉,合肥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暂不涉及二手房;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