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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早推出限购令的北京又有新动作。自2010年11月29日,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将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不过,专家表示,该政策主要是对前期政策的执行,并不意味着调控升级。
北京昨日发布的通知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当地平均住房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杨红旭表示,根据四部委的公积金新政,三套停贷,二套当中人均面积高于当地平均面积的、所购非普通住宅的停贷。购买别墅者,属第一套房者极少,多为二套及以上了,理应停贷。所以不具有更加严厉的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