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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29日起,北京市暂停第三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只针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的家庭。
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落实细则,根据购买住房套数和套型面积的不同,细则在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上实行差异化对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细则几乎完全依照住建部等4部委本月初出台的“179号文”制定。其中,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来自北京中原地产的统计显示,截至10月份,今年北京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中,超过80%为首套房购房者。同时,由于北京房价高企,首套房面积也甚少超过90平方米。该项政策的波及范围相对较小。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门槛大幅提高,要求首付五成,利率为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值得一提的是,在“179号文”出台之前的10月20日,住建部已上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的调整为3.50%,5年期以上的调整为4.05%。
按照要求,上述二套房标准仅适用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超过这一标准的,无法享受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28.81平方米的标准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确定的。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当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70%的消费者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大多数公积金使用者不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
细则还强调,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套房仅用于改善性需求,不得用于投资。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同样无法享受到个人公积金贷款。
此外,申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