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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区常住人口每万人建1个1000平方米菜市场的配置标准,从今年开始,沈阳将力争利用3年时间,在城区9个地区新建121个菜市场。其中,2011年新建18个,2012年至2013年新建103个。
日前,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改变沈阳市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不规范和部分地区网点不足、买菜不便的状况,努力实现市民步行10分钟就近买菜的目标,把沈阳市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扩大超市生鲜食品面积
“坚持菜市场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是公共服务项目的理念,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突出‘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多渠道融资。”沈阳市政府在《方案》中指出,要通过定位试点,典型引路,逐步落实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任务。
除了新建菜市场之外,从今年开始,沈阳还将利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改造城区现有的122个菜市场。其中,2011年全市改造37个,2012年至2013年改造85个。同时,扩大大中型综合超市的生鲜食品经营面积;提升社区菜店规模总量;鼓励大型超市等综合连锁购物企业新建社区生鲜连锁便利店。结合蔬菜供应体系建设,鼓励4县(市)建设改造城区菜市场。
对现有菜市场审批手续不全、无营业执照等历史遗留问题,本着“边改造、边提升、边审批”的原则,在报批、办理证照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由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统一办理,并免收市级所有费用。
菜市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沈阳市政府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菜市场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区域详规,纳入房地产开发公建项目,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凡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新建小区如专项规划有菜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菜市场必须严格按照菜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建设,对不达标的,不验收、不补贴、不准开业。制定菜市场升级改造临时性过渡方案,减少市场经营户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