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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省统计局紧紧围绕“三个提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制的保障、服务功能,创新理念、拓宽思路,法制工作取得新进步,为全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创新宣传形式,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山西局在法制宣传上致力于创新实践,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加强培训。他们特邀国务院法制办刘长春副司长举办统计法制专场报告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向全省各市、县直播,使全系统第一时间了解到高层领导对新《统计法》修订的总体要求和重点把握,提高了学法、用法的针对性;邀请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刘恒司长走进山西统计创新讲坛,向省、市、县三级统计人员畅谈统计法制的创新与探索,使全系统统计法制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
二是与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行政学院联合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新《统计法》、《处分规定》的文件,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进而提高了全社会知法、懂法意识。
三是发挥山西统计信息网与新华网山西频道、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四网联盟机制,多次召开新闻媒体记者座谈会,在网络媒体上以视频访谈、问题解答、条款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依法治省》、《政府法制》、《山西司法》等刊物广泛宣传。
四是充分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的有利时机,以及社会公众参与面广的特点,通过入户调查、现场登记、业务培训等环节及时植入普法宣传内容,达到了以普查带普法,以普法促普查的效果。
加大执法曝光力度,优化统计发展环境
山西局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大力度地开展了执法检查,确保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统计监督权的职责得以有效发挥。
一是与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大检查领导组成员单位增加了省法制办,增强了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能力。全省省、市、县三级共查案385件,罚款77.93万元,其中,省局直接查处了7件,罚款27.5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大检查期间,山西局适时将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六起严重违法案件及相关人员处理情况及时转发各市、县政府,同时,抄送到市、县政府一把手,在主要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中起到了警示作用。全员执法力量明显增强,太原市成立了以7名法律硕士为骨干的法律事务中心,为统计法制工作储备了后备力量;临汾的吉县、大宁执法大队升为副科级规格。大检查结束后,省政府向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转发了大检查工作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大检查的成果。
二是与省法制办联合,组织全省11个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借势借力推进执法工作,营造执法声势。
三是公开曝光了太原市轩浩贸易公司拒报案。该公司在经济普查中,拒绝填报有关报表,太原市统计局随立案查处,该公司不服,向山西省局申请行政复议,山西局做出维持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向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支持了太原市统计局的决定。该案通过《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山西局向全系统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马建堂局长对此进行了批示。
四是联合省监察厅、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四部门对全省15起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向全省市、县四部门下发了文件,同时抄送市、县政府,扩大了通报的范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起到了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夯实基础,提升全系统法制工作能力
山西局通过多方努力,为基层法制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办案条件和人员素质得到改善和增强。
他们制定并下发了对市县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首次对县级统计部门进行了法制考核评比。局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决定从业务经费中拿出60万元,对评选出的20名法制先进县,每县给予3万元的补助,专门用于执法用车的配备,有力地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长治市创造条件为13个县配发了统计执法专用车,解决了县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交通工具,提高了办案条件。
为了提高全省法制骨干人员的办案能力,特别是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该局利用法制工作会议的有利时机,邀请太原市局的同志详细介绍了在太原轩浩案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太原市局还邀请法院的法官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连续两年派人到万柏林区法院就取证、询问等执法重要环节进行学习,积极参与法院的办案过程,明显提升了执法水平。通过与法院打交道,大家增长了的见识,提升了利用统计法律的能力,了解了与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博弈的技巧。
下移工作重心,全力保障“四大工程”建设
在依法加强和规范基础工作方面,从2009年开始,山西局利用3年的时间对县乡统计工作进行达标验收,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6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提升。随着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于今年正式启动,山西局党组要求基层统计部门就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转变观念,加大依法统计、依法监管的力度。为此,他们确定了20个法制先进县为省市法制联系点,提出5项工作要求和10项工作任务,作为典型进行培养,起到示范和带动的作用,充分发挥县级统计执法主体的作用。
如今,山西统计法制工作正朝着转变基层法制意识,增强基层法制基础,提高基层法制水平的方向努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