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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探索建立农村廉租房制度
7月28日记者获悉,针对目前宁夏仍有1.5万户极度贫困群众因无劳动能力、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而无法享受农村住房保障的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危房改造中探索建立农村廉租房制度,由各级政府实行全额救助,统一建设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建成后租给极度贫困群众居住。农村廉租房产权属于政府,可以循环使用,流转解决新的极度贫困户住房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区计划建设农村廉租房1.5万户,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全覆盖。今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补助资金5300万元,建设农村廉租房3000户。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农村廉租房2000多户,总体情况进展良好。在农村廉租房建设中,隆德县、泾源县、盐池县严把对象审核关,组织民政、纪检、监察部门完成了对各乡(镇)上报的极度贫困户审核工作;隆德县、泾源县经过实地调研,制定了极度贫困户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做到改造一户,管理好一户。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着手制定农村廉租房实施细则,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包装印刷确保极度贫困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暖心房”“爱心房”。(罗晓红)来源法治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