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楚网讯(记者杨枫通讯员任晓光何永刚实习生李小丹陈思琪)经销商动手脚,抽出奖券,消费者连开6 瓶“稻花香”二号酒,酒瓶包装内都没吊牌奖券!昨日上午,较真的消费者向江陵县工商局投诉,该局查证后依法对一家超市罚款1 万元,并对该县5 家违规抽取酒瓶包装内奖券的副食批发户进行查处。
23 日下午,江陵县郝穴镇市民陈某在该镇一超市内购回1 件6 瓶装的“稻花香”二号金珍品酒。晚上,陈某发现6 瓶酒包装内竟然无一瓶有吊牌奖券。“以前,我从别的地方购‘稻花香’二号,很容易中奖,该品牌的酒,每件有大概4 到5 瓶都有吊牌奖券。”
觉得事出蹊跷,陈某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24 日上午,江陵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到江陵“稻花香”酒代理商了调查。原来,“稻花香”酒有奖销售除了产品外包装上有一个贴标, 包装内6 瓶/件有5 瓶有稻花香吊牌奖券。有些经销商将包装封口铆钉改装, 取出吊牌奖券自行兑奖,或者购进这种没有吊牌奖券的酒低价销售。
24 日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对陈某购酒的超市进行检查。在超市内,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稻花香”二号金珍品酒的外包装有明显的改装痕迹,封口铆钉为白色,无字,无稻花香厂标,开瓶后发现无“稻花香”吊牌奖券,其奖券已由该超市人员用吹风机吹开瓶底纸盒,自行取出奖券后,再还原,一般人难以察觉。通过对该超市负责人的询问得知:今年3 月9 日, 该超市负责人从江陵某酒店处购得12 件“稻花香”二号金珍品酒后,将其中两件改装并拿出吊牌奖券后自行兑奖。鉴于该超市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 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另悉,昨日上午,江陵县工商局对全县副食批发户进行调查,查处了5 起同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