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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包装与环保问题
大约10年前(1987年),首先在美国开始了这场论战,战况十分激烈。美国环保界、舆论界以及社会公众,甚至政府立法部门对塑料包装群起而攻之,认为塑料包装是主要废弃物源;塑料比其他材料更难以回收;塑料包装废弃物的焚烧处理极不安全;塑料本身的制造与应用就是地球资源的浪费。因而,美国各州、市政府部门纷纷出台禁用或限用塑料(尤其是塑料包装)的法案、法令;制定征收塑料包装税的税率;以及强制执行政府规定的塑料回收指标和塑料制品中掺用回收料的比例,导致美国塑料工业界与政府立法、环保部门的较长期争执。其他工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情况,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已。
分析美国这场论战的背景,大致可列举以下几点;(1)塑料生产与应用十分发达,塑料包装与日俱增(尤其是一次性塑料包装),故塑料包装废弃物也与日俱增(1980年末期,美国塑料废弃物约占城市固体废弃物总量的10%)。这些废弃物大部分进入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而另一小部分成为随意乱扔的“塑料垃圾”(Plasticslitter),造成市容及景观的污染或破坏,备受公众的指责;(2)美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仍采用填埋法(80%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均采用填埋处理)。由于城市发展,原有填埋设施已不敷应用,塑料包装废弃物占体积较大,对这场论战的推波助澜作用。(一般为城市固体废弃物总体积的20%-30%),造成美国垃圾填埋场消纳困难。1989年秋,美国道氏化学公司民意测验结果表明,72%的美国公民认为塑料对环境有害,60%的美国公民不了解塑料可回收利用。形形色色的职业偏见、不正当商业竞争宣传以及广大公民对塑料的无知,对这场论战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但是,通过长期论战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在目前各工业发达国家中,影响塑料及其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已经变得和日常业务利害关系更不可分了。塑料加工工业界和塑料包装工业界,一般都要和有关材料选择、设计、回收料含量以及降解性等环境目标打交道,树立了应有的环境意识。而且,环境因素也日益和实际需求,尤其是质量、最终产品价值和获取利润等相协调,有关塑料在环境中的作用及评论,也变得更加实事求是,尤其是立法对环保法规更加审慎。因此,一度被群起而攻之的环境污染“祸首”的塑料,在今天的材料间竞争中获得了公平的地位。可以说,美国和西方各国关于塑料包装与环境问题,早已从形形色色的偏见论战中,走向科学、理智地落实有效措施的阶段。
我国进入90年代以来,也出现塑料与环境问题。1990年4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白色灾害”已露端倪》的报导,提出了残留地膜的土地污染危害问题,引发了农业、塑料加工等有关部门的注意,因而推动了降解地膜的全国性科技攻关行动。随后,又掀起了对塑料包装袋及发泡聚苯乙烯快餐盒的挑战。因而,“白色污染”成了塑料包装污染环境地的代名词,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中,相继有批评和指责塑料包装的文章和报导;某些城市的行政当局也发出禁产、禁用、禁售的禁令;铁路上已于1996年7月1日起禁用发泡聚苯乙烯快餐盒,改用纸餐盒及“可降解”聚丙烯快餐盒。国家也发布了第6号令,把塑料泡沫餐盒作为落后产品,规定2000年前淘汰。但“白色污染”能否消灭,塑料包装与环境问题能否彻底解决,则尚难预卜。
纵观我国塑料包装与环境问题的背景,虽与美国类似,但另有特点,即我国各大城市尚缺少现代化的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设施,城市固体废弃物大多运往郊区露天堆置,故重量轻而体积大的塑料包装废弃物随时流散,成为影响市容或景观的塑料垃圾,加之缺乏公共道德教育和有力的塑料包装废弃收集与管理措施,就更易于形成所谓的“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