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从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议会表决通过欧盟纺织品原产地标识协议第二读本,该协议作为一项强制立法为输欧纺织品设置了一道新的贸易壁垒,纺织品出口企业应注意应对。
欧盟纺织品原产地标识协议第二读本明确要求:纺织产品的标签需注明原产国,如果产品有包装,应在包装上注明。显示产品原产地的其他商业单证不能作为标签的替代。协议还提出:一件纺织品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欧盟是青岛纺织服装重要出口市场,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关注欧盟新法规实施进程,改进生产工艺,避免输欧纺织品因原产地标签不规范被国外通报、退回或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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